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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普法】公司需要保留多久勞動合同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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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/8/25 來源:日照人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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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、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。
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有哪些?
根據《勞動合同法》 勞動合同必須包括勞動合同期限、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、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、勞動報酬、社會保險、勞動保護、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內容。
除了以上必備條款,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還可以約定試用期、培訓、保守秘密、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。
勞動合同應該什么時候簽?
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十條規定 已建立勞動關系,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,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。
因此,無論用人單位是否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,均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。
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是電子勞動合同
用人單位要提示勞動者及時下載和保存電子勞動合同文本,告知勞動者查看、下載電子勞動合同的方法,并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,確保勞動者可以使用常用設備隨時查看、下載、打印電子勞動合同的完整內容。
勞動者需要電子勞動合同紙質文本的,用人單位要至少免費提供一份,并通過蓋章等方式證明與數據電文原件一致。
公司需要保存多久勞動合同?
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十六條規定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。
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,至少保存二年備查。
用人單位應自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保存勞動合同文本,直至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至少兩年,以備查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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